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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高校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受理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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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zzh    等级  贵宾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20:52:50    编 辑   


  今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仍实行申请户籍和《上海市居住证》两种办法。市教委昨天对外公布了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和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非上海生源大学毕业生还能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市教委昨天同时转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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